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苗岭“铁娘子”
时间:2020-03-30 21:49:07  浏览:0次  来源:   作者:纪律检查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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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起案件严重侵害群众利益,必须盯紧每一个细节,认真分析研判,把案子办成铁案。”2019年12月18日深夜,贵州省松桃苗族自治县纪委监委派驻第六纪检监察组办公室灯火通明,组长姚蓉正与同事围坐在一起研究案情。

“纪检监察组案多人少,工作压力不小,但只要能守护群众利益,再苦再难也值得。”自2012年进入纪检监察系统以来,姚蓉深入一线走访1000余次,发现问题300余个,办结信访件90余件,办理民生案件100余件,问责100余人。2019年9月,姚蓉被评为“贵州省纪检监察系统先进工作者”。

不惑之年的姚蓉留着一头利落的齐肩发,身着简约干练的休闲装,走起路来风风火火,是同事眼中的“铁娘子”。

2017年7月的一天,姚蓉戴上草帽,背上水壶,顶着烈日赶赴盘信镇,开展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财政补贴资金项目专项监察。

在核实村级通组路项目建设情况时,姚蓉发现该镇财政分局的砂石、水泥运输报账凭证缺少附件。晚上,她躺在床上,辗转难眠:“镇财政分局究竟为什么要隐匿报账凭证附件?”

第二天一早,姚蓉带领队员直奔砂石场,调取了砂石供应合同和账务资料,一边翻阅账本,一边做记录。

“砂石场的账务与镇财政分局的账务本该保持一致,但实际数据却并不吻合。”对比账目时,姚蓉敏锐地发现了漏洞。原来,砂石场在结账时从不付现,而是按合同价打“白条”。顺着这一线索,她带队深挖细查,终于弄清了事情的来龙去脉。

“镇财政分局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与砂石场和运输方达成了口头约定,对每吨水泥、每方砂石收取5元钱,用于代缴税费。”姚蓉告诉笔者,“2014至2016年间,该镇财政分局原局长刘某伙同分局工作人员石某私设‘小金库’,将超额收取的15.7万元代缴税费及其他费用用于发放干部职工津补贴等开支。”

2017年12月,刘某受到党内严重警告、行政撤职处分,石某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对违纪款予以收缴上交国库。

在松桃,姚蓉办案敢作敢为敢担当。2018年10月,她负责查办县税务局干部姚某案件,姚某是单位的业务骨干,此前曾多次受到表彰,在同事中口碑很好,不少人给姚蓉打来电话说情,都遭到了严词拒绝。

“姚某工作能力很强,你就高抬贵手,放她一马吧!”姚某又托人找到姚蓉的一位老同学上门当说客,求她“网开一面”。

“一码归一码,她的能力确实很强,但她的问题严重,影响很坏,如果我放过她,群众会怎么看?”姚蓉果断回绝了老同学的请求,依规依纪对姚某进行了严肃查处。

“心底坦荡方可正道直行。”平日里,姚蓉不但自己廉洁奉公,对亲人朋友也严格要求:“如果出现了问题,别来找我说情打招呼,我一定不会徇私。”

2018年6月,姚蓉在开展散居孤儿基本生活费补助专项监察时接到群众举报,称长坪乡盘报村一名村干部在申报孤儿补助时出具虚假证明,套取国家补助10多万元。

实地走访核实时,一名村民告诉姚蓉,村里有2户家庭的孩子存在违规享受孤儿补助的情况:“孩子们并非父母双亡,怎么就成了‘孤儿’?”

带着疑问,姚蓉立即对村里的户籍情况进行了深入摸排,发现村民提及的2户家庭每户各有2个孩子,孩子们的父亲均已离世,母亲却依然健在,显然不符合享受孤儿补助的标准。

查明情况后,姚蓉找到事发时负责此事的村党支部原书记曾某谈话。事实面前,曾某承认了自己出具虚假证明、造成4名孩子及其监护人违规享受孤儿补助金15.55万元的违纪问题。2018年12月,曾某受到党内警告处分,相关监管人员也受到相应问责处理。

“对于孤儿来说,补助款就是‘救命钱’,必须确保每一分钱都能真正惠及困难群体。”姚蓉的话掷地有声。

“姚组长,感谢你为大家讨回了公道。”曾某受到处理的消息在盘报村不胫而走,村民拍手称快。

“纪检监察干部干的是‘打铁’的活,必须秉持严谨作风,做到不偏不倚、不枉不纵,坚决维护群众利益。”多年来,姚蓉用实际行动践行着纪检监察干部的初心使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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