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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部门要求加强油气输送管道途经人员密集场所高后果区安全管理工作有效防范油气输送管道重特大事故
时间:2017-12-29 16:39:21  浏览:0次  来源:   作者:安全与环境监察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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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土资源部、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国务院国资委、国家质检总局、国家能源局联合发出通知,要求加快建立健全油气输送管道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机制,深化巩固油气输送管道安全隐患整治攻坚战成果,突出加强油气输送管道途经人员密集场所高后果区(以下简称人员密集型高后果区)安全管理工作,有效防范油气输送管道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

防控安全风险

根据要求,各有关企业要组织所属油气输送管道企业按照《油气输送管道完整性管理规范》(GB32167-2015),全面开展人员密集型高后果区识别和风险评价工作,编制人员密集型高后果区风险评价报告,并按照各省级人民政府相关部门要求做好报送工作。各有关部门要全面摸清掌握本地区人员密集型高后果区现状,建立有效的更新机制,人员密集型高后果区识别时间间隔最长不能超过18个月。

通知强调,各有关企业要组织督促所属油气输送管道企业依据人员密集型高后果区风险评价报告,及时维修维护或更新有缺陷的设备设施,提高管道本体及附属设施安全可靠性。要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有关规定,防止油气输送管道与市政地下管网、公路、桥梁、航道相互交叉、穿(跨)越时形成安全隐患。要采取提高日常巡护频次、加密设置地面警示标识、安装全天候视频监控设备等人防、物防、技防措施,及时阻止危及人员密集型高后果区管段安全的违法施工作业行为。要组织排查油气输送管道途经容易发生崩塌、滑坡、塌陷、泥石流、地面沉陷等地质灾害地段的安全风险和隐患,获取掌握地质灾害预警信息,因地制宜采取治理避灾措施,及时降低风险、消除隐患,最大限度地减少地质灾害对油气输送管道安全运行的影响。要加强相关人员岗位技能培训和考核,实时进行泄漏监测,及时发现并有效处置油气输送管道泄漏事故事件。各有关中央企业要高度重视人员密集型高后果区安全管理工作,高标准、严要求落实有关规定,率先垂范做好安全风险防控工作,确保安全生产。

加强监管执法

通知要求,各有关部门要认真落实油气输送管道保护和安全监管职责分工,按照归口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依法加强涉及大口径、高压力油气输送管道项目的可行性论证和审核,认真管好人员密集型高后果区存量,严格控制人员密集型高后果区增量。要切实落实管道保护责任,严格高后果区地面开挖作业管理,严防因第三方施工损坏油气输送管道引发事故。要检查督促油气输送管道企业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严格落实管道法定检验制度,加强油气输送管道本体、附属设施和周边环境各类安全风险、隐患辨识,提升管道本体质量安全水平。要加大执法力度,依法从严从重处罚未组织开展人员密集型高后果区识别、未对人员密集型高后果区管段采取风险评价和风险消减措施的油气输送管道企业,以及在油气输送管道周边乱建乱挖乱钻的其他经营主体。

按照要求,各有关部门和有关企业要结合人员密集型高后果区实际,基于安全风险评价结果,及时完善人员密集型高后果区油气泄漏事故应急预案,增强预案的科学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要切实完善政企联动机制,定期联合开展应急演练,加快提高应急实战能力。要根据油气危害特性,强化应急初期处置,科学研判并防控现场安全风险,合理控制影响范围,制定泄漏警戒和人员疏散方案。有效开展处置,避免因处置不当导致事故事件影响后果升级扩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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