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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元化竞争 我国天然气、石油产业“脱胎换骨”
时间:2018-08-06 07:08:00  浏览:0次  来源: 上海证券报  作者:政策法规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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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应经济体制的改革要求,我国油气产业不断调整计划与市场的关系,理顺和推进国内油气企业经营管理体制改革,初步形成了在国家市场监管体系宏观调控下,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市场竞争体系。价格机制是油气体制中最核心和关键的环节,价格改革也一直走在最前列,将定价方法由“成本加成”定价改为“市场净回值”定价,建立起天然气与燃料油、液化石油气等可替代能源价格挂钩的动态调整机制,效果也最为显著。

据悉,中海油方面宣布,今年冬季用气旺季期间将允许其三座广东省的液化天然气接收站向第三方开放。而稍早时候,中石油宣布向第三方开放其在江苏如东的接收站。这标志着,中国LNG接收站的开放正逐步进入加速的轨道。另外,国家发改委牵头审批的第三批混改试点相关企业正逐步揭开面纱。第三批混改试点企业中,油气能源类央企子企业至少有两家。

2013年至今,随着我国经济进入新常态,油气需求增速放缓,进入了换挡期,但总量仍将在较长时期内保持刚性增长。由于世界油气资源丰富,供应相对宽松,加上国内油气增产尚有潜力,储备能力不断上升,我国油气供应有较为充足的保障。因而这一阶段改革发展的重点是针对油气产业体制机制亟待解决的深层次矛盾和问题,本着积极探索、试点先行的推进方式,我国大力推动油气产业在重点领域、关键环节的改革实践,目前已形成以国有经济为主体、多元经济成分共同参与的多元化市场竞争格局。

由于我国长期实行石油天然气上中下游一体化发展的体制,市场垄断程度高,导致进入壁垒高,市场竞争主体少。2017年5月出台的《关于深化石油天然气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提出要还原能源的商品属性,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进而,上游资源矿权改革试点积极推进,进口原油“双权”陆续放开,管网等基础设施准入进一步开放,推动油气体制改革进入新阶段。

2012年以前,国内拥有非国营贸易经营权的企业仅有20余家,进口原油量占国内进口原油总量的10%左右。继2012年我国将原油进口权向特定企业(中国化工集团)开放和2014年原油进口权开始向民营企业(新疆广汇石油有限公司)开放后,2015年我国又加速了进口原油使用权和原油进口权“双权”的改革进程。截至去年5月,26家地炼企业获得进口原油使用权配额,16家企业获得原油非国营贸易经营权。

2013年,中石油引入泰康资产、国联基金600亿元资本成立了中石油管道联合公司。2014年出台《天然气基础设施建设与运营管理办法》,明确提出“国家鼓励、支持各类资本参与投资建设纳入统一规划的天然气基础设施”。其次是向第三方公平开放油气管网设施。2014年《油气管网设施公平开放监管办法(试行)》发布后,石油企业拥有的LNG接收站和管道向第三方的开放使用取得了新进展,如2015年中石油西气东输管道向广汇能源江苏启东LNG分销转运站实行第三方开放;2016年中国石油开放大连、唐山LNG接收站和永唐秦管道;中国石化为昆仑燃气、中国燃气等企业代输天然气;中国海油利用广东省内天然气管网为江门华润公司、东莞新奥公司代输天然气。2017年底中海油和中石油“南气北调”。

下游加油站环节放开,市场竞争更加激烈。多年以来外资公司想要进入中国加油站市场,只能与中国公司设立合资企业,并由后者控股,在我国市场上的占比微乎其微。国家发改委、商务部上月发布《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18年版)》,取消了对外资加油站建设、经营的数量与股比限制。目前我国石油企业已与外国公司签订了200多项石油合同和协议,以欧美大型石油公司为主的一大批外资大中型石油公司和专业公司进入我国油气领域,投资发展的重点是油气勘探开发、石油炼制、成品油营销等。例如,道达尔、埃克森美孚、沙特阿美、科威特国家石油公司和俄罗斯石油公司参与的4个炼油项目已建成、正在建设或正在推进中。外资在华已签约或达成意向性合约的合资建设加油站数目已达4300个,已建成加油站2000多个,约占全国9.72万座加油站的2.1%。

与此同时,我国企业“走出去”步伐加快,充分利用国际国内“两种资源、两个市场”,参与国际分工和国际合作,以形式多样、资源导向、项目多元、专业开发为特点的境外油气投资、油气国际合作的格局逐步形成。尤其是2013年“一带一路”倡议提出后,油气行业作为先行者,“走出去”的步伐迈得更快。截至2017年底,我国企业共拥有210个海外油气项目,多达27家中国石油企业,包括广汇、杰瑞等23家民营企业,海外业务遍及全球60多个国家和地区。从合作方式看,既有单纯的资本投资,又有资产投资,参与具体项目合作等,合作领域方式趋向多样化。从发展趋势看,我国油气企业“走出去”正在发生大转变:从保障我国能源安全的一国保障思维,转变为着眼亚洲共同安全;从追求规模速度转变为制造标准、技术、人力资本的全方位走出去;从被动适应国际贸易规则转变为积极参与国际贸易规则制定和定价中心建设。

价格机制是油气体制中最核心和关键的环节,价格改革也一直走在最前列,效果最为显著。

抓住国际油价震荡下跌的机会,2013年3月国家进一步完善成品油价格机制,核心内容是缩短调价周期,调整国内成品油价格挂靠油种。将汽、柴油价格调整周期由22个工作日缩短至10个工作日,同时取消了国际市场油价波动4%才能调价的幅度限制。此举被称为是成品油价格走向市场化的关键一步,此后成品油价格机制化调整成为常态。

按照“管住中间、放开两头”的总体思路,从2013年起,我国天然气价格市场化改革稳步快速推进。首先是大幅度提高天然气价格市场化比例。2013年放开页岩气、煤层气、煤制气等非常规天然气价格,2014年放开液化天然气气源价格,2015年放开了除化肥企业外的直供用户用气价格。2016年先后放开化肥用气价格,储气服务价格和储气设施天然气购销价格。2017年明确所有进入交易平台公开交易的气量价格由市场交易形成。截至2017年,占国内消费总量80%以上的非居民用气价格实现由市场主导形成。第二是逐步理顺非居民用气价格。将天然气价格管理由出厂环节调整为门站环节,实行最高上限价格管理,并将定价方法由“成本加成”定价改为“市场净回值”定价,建立起天然气与燃料油、液化石油气等可替代能源价格挂钩的动态调整机制。第三是改革管道运输定价机制,构建输配领域全环节价格监管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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