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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然气发电监管的六项意见
时间:2015-02-18 00:00:00  浏览:0次  来源: 国家能源局  作者:朱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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燃气发电具有能源转换效率高、污染物排放少、启停迅速、运行灵活等特点。近年来,我国燃气发电产业持续快速发展,为优化能源结构、促进节能减排、缓解电力供需矛盾、确保电网安全稳定发挥了重要作用。

为切实加强燃气发电安全监督管理,提高燃气发电机组安全可靠运行水平,促进燃气发电产业健康发展,国家能源局于2013年组织开展了燃气发电机组运行安全专项监管行动。根据燃气发电机组运行安全专项行动和全国电力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情况,编制《燃气发电安全监管报告》。监管意见:

(一)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燃气发电企业要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完善责任体系,健全工作机制,落实主体责任,进一步提高安全生产能力和水平。

(二)深化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燃气发电企业要落实《电力安全隐患监督管理暂行规定》,吸取燃气机组事故教训,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查找和治理各类安全生产隐患,强化风险管控,确保安全。

(三)优化燃气机组运行方式。电力调度机构要根据电网运行、天然气供应情况和机组运行特性,科学安排燃气机组运行方式,在满足负荷需求和调峰需要的前提下,合理分配机组负荷,尽量避免机组频繁启停和深度调峰,确保机组安全运行。

(四)提高机组设备可靠水平。燃气发电企业要加强设备技术资料管理,加强设备状态监测、诊断和分析,监控机组运行参数和曲线,开展机组性能和设备状态评估,做好易损部件的监测和维护,提高机组运行可靠性;积极组织同类型机组“家族性”设备缺陷的升级改造,提高机组设备健康水平。

(五)加强应急管理工作。燃气发电企业要建立健全应急管理体系,完善事故应急预案并加强培训和演练,建立和完善与有关部门、天然气企业、电网企业应急协联动调机制。完善燃气系统特别是燃气管线、调压站等主要部位的防火防爆应急管理工作,防范火灾或爆炸事故。

(六)加强专业技术教育培训。燃气发电企业要总结运行、维护、检修经验,加强对专业技术人员尤其是基层运行维护人员的教育培训,加强专业技术人才梯队建设,加大对优秀青年人才和专业技术带头人的培养力度,提高专业技术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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