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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份公司通过全国文明单位复查
时间:2018-02-01 10:48:43  浏览:0次  来源: 陕西省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作者:马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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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中央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印发了《关于复查确认继续保留荣誉称号的全国文明城市 文明村镇 文明单位的通报》(文明委〔2017〕10号),经过严格复查评审,陕西省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顺利通过复查,继续保留“全国文明单位”荣誉称号,这是继2015年2月获得“全国文明单位”之后的又一殊荣。

近年来,股份公司始终重视并持续深化文明创建工作,做到创建力度不减弱、工作标准不降低,不断丰富文明单位的工作内涵,推动了文明单位创建工作不断迈上新台阶。始终坚持把精神文明建设作为推动各项工作的有效载体,持续开展“道德讲堂”活动、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我们的节日”主题活动及推荐先进人物线索等工作;紧紧围绕股份公司中心工作,深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组织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文明创建活动;并通过网络及时给省文明办上传公司开展的各类精神文明创建活动资料,在近三年的考核中连年达标。

股份公司坚持以点带面,发挥辐射带动作用,指导各基层单位开展各级别文明单位创建活动,股份公司下属分公司、控股公司中有4个单位获“市级文明单位”,3个获“县级文明单位”,1个获“省级青年文明号”,1个获“县级青年文明号”称号,股份公司精神文明建设成果丰硕。

股份公司连续获“全国文明单位”殊荣,是中央文明委和社会各界对股份公司良好精神风貌的充分肯定,也是对股份公司上下全体员工攻坚克难、实干苦干的肯定。股份公司必将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不断巩固文明创建成果,提升创建水平,为推动公司各项事业发展提供强大的精神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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