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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荣获省级“文明单位标兵”称号
时间:2013-02-06 11:29:54  浏览:0次  来源: 陕西省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作者:马维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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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全省宣传部长暨精神文明建设工作会议在西安召开,会上宣读了省委、省政府关于《关于命名表彰2012年度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先进集体的决定》,陕西燃气集团控股公司陕西省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获得省级“文明单位标兵”称号。

长期以来,省天然气公司紧紧围绕大力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全面提高员工道德素质、丰富员工精神文化生活、增强文化整体实力和竞争力等重点工作,着力推动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工作,不断提高创建水平。在省、市、区、街道等各级文明主管部门的关怀下,在集团公司的指导下,以培养一支思想过硬、作风优良、业务精湛、团结和谐的员工队伍为目标,以打基础、强素质、树形象为重点,按照“重在建设、贵在坚持、注重实效”的原则,全面动员,人人参与,开展了扎实有效的文明创建活动。先后被评为区级、市级、省级文明单位,并荣获全国“模范职工小家”、“工人先锋号”、“全省先进基层党组织”、“省重点工程项目劳动竞赛先进单位”、“陕西省先进集体”等多项荣誉称号。在精神文明建设取得较大成绩的同时,也极大地激发了广大干部职工干事创业、埋头苦干、屡创佳绩的进取心和责任感,实现了公司经营业绩连续多年的持续高速增长,各项事业蒸蒸日上。

这次公司获得省级“文明单位标兵”的命名表彰,是对公司连续多年持续开展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充分肯定,也是对我们继续做好下一阶段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推动“气化陕西”工程顺利实施的巨大鼓励。公司将以此为契机,认真总结经验,以更高的标准,更严的要求,更实的举措,切实抓好企业精神文明建设,不断提升文明单位创建工作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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