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燃气集团完善决策体系建设 “1+3”决策机制办法正式运行
时间:2020-09-15 16:52:27  浏览:0次  来源: 办公室  作者:贾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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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提高决策质量和水平,防范经营管理决策风险,有效发挥党委领导作用、纪委专责监督和职能部门审核把关作用,按照延长石油集团要求,燃气集团党委研究制定了《党委会研究讨论经营管理重大事项前置“1+3”决策机制办法(试行)》,进一步完善党委会决策体系建设。

该《办法》进一步明确,各主办部门提交上会的相关议题,依据事项的一般、重大程度,分别由法律事务部、审计部、纪委负责,在规定时限内对其合法性、合规性、合纪性进行审查,并出具书面意见。此书面意见作为重要的决策依据,提交分管领导组织的专题会研究讨论。

该《办法》的施行是燃气集团完善企业决策体系、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的关键一环。燃气集团自开展以案促改工作以来,深刻汲取案件中暴露出来的问题,坚持标本兼治,以法制化、市场化、公开化为导向,着力加强决策体系建设。一是开展制度自查,通过对《党委会议管理制度》《董事会》《总经理办公会议制度》等相关制度及执行情况的自查,进一步理清党委会、董事会、经理层权责边界,严格按照制度规定的决策原则、范围、主体和程序等抓好实施,形成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的决策运行机制。二是加强督办问效,严格落实“三重一大”决策要求,按照《督查督办管理办法》开展督察督办,明确职责任务,完善立项建账、情况反馈、办结销项和报告通报等流程,确保政令畅通、决策见效。三是制定党委会年度研究讨论事项清单,提高党委会议决策效率和质量,更好发挥党委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领导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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