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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陕西燃气集团有限公司委员会关于做好2016年度省属企业文明单位申报评选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6-11-17 20:53:57  浏览:0次  来源:   作者:党委宣传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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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控股公司党组织:

根据省国资委党委《陕西省省属企业文明单位创建和管理暂行办法》(陕国资党宣传发[2010]64号)文件要求,现就集团公司系统做好2016年度省属企业文明单位申报评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及条件

按照《陕西省省属企业文明单位创建和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规定执行。

二、申报时间及程序

(一)安排部署。8月,集团公司所属企业有申报意向的,要在本单位对创建文明单位相关工作进行安排部署,要严格按照省国资党委《陕西省省属企业文明单位创建和管理暂行办法》中的《陕西省国资委系统文明单位测评标准》逐项开展工作。

(二)推荐申报。9月,有申报意向的单位向集团公司文明办提出创建申请,集团公司文明办对照《陕西省国资委系统文明单位测评标准》,对符合申报条件的,向省国资委文明办推荐申报。

(三)检查验收。10月至12月,省国资委文明办依据《陕西省省属企业文明单位创建和管理暂行办法》及《陕西省省属企业文明单位测评标准》对申报企业进行检查验收。

(四)命名表彰。年底,省国资委文明办在检查验收的基础上,提出拟表彰名单报省国资委文明委,审核通过后由省国资委党委予以命名表彰。

三、申报材料

(一)创建申请报告。

(二)《2016年度陕西省省属企业文明单位申报表》(见附件)一式二份(书面及电子版)。

(三)近两年来创建工作情况汇报(包括:企业基本情况、主要业务指标、创建工作主要思路、措施和成绩);文明单位创建规划、实施方案和创建活动图片、音像、文字等资料。

符合申报条件的单位务必于2016年9月15日前将申报材料报送集团公司文明办(1101办公室)。

附件2016年度陕西省省属企业文明单位复查确认报表

 

 

中共陕西燃气集团有限公司委员会

2016年8月3日

              (联系人:彭婕                                       电话:029-86119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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