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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促进金融业发展以金融支持实体经济十条措施》摘要
时间:2018-08-22 19:01:58  浏览:0次  来源: 财务处  作者:宋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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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发挥金融支持实体经济功能,提升企业资本市场直接融资能力,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制定了《促进金融业发展以金融支持实体经济十条措施》,将其主要内容摘录如下:

一、鼓助企业上市及融资

(一)对在境内外市场拟首发上市的企业分阶段给予最高600万元奖励。

(二)在境内外证券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企业,按其实际到账募集资金总额的0.2%给予企业主要经管者奖励,最高200万元。

(三)对迁入经开区后3年内成功上市,区外上市公司迁入经开区,给予经营团队一次性补贴500万元。

二、鼓励企业“新三板挂牌及融资

(一)对于在新三板成功挂牌的企业,分阶段给予最高200万元奖励。

(二)挂牌企业通过新三板定向增发或发行私募债,可转债等获得融资,且融资用于区内项目建设的,按照实际融资额的2%给予奖励,最高100万元。

(三)对迁入我区后3年内成功挂牌新三板的企业给予额外100万元奖励。

、鼓励企业并购重组

(一)区内非上市企业在境内外并购、收购境内外上市、新三板挂牌企业资产(非关联交易)的,根据所收购股份对价的0.1%给予一次性奖励,最高500万元。

(二)上市、挂牌企业并购境内外非关联的非上市企业资产,按其并购交易标的资产总额的0.1%给予奖励,最高200万元。

四、鼓励企业挂牌区域性股权交易市场及融资

对在省内区域性股权交易场所挂牌(不含展示型挂牌)的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最高30万元。企业挂牌后成功融资,且融资用于区内项目建设的,按照实际融资金额的2%给予奖励,最高20万。

、鼓励非上市企业通过资本市场融资

(一)为非上市企业通过沪市、深市等交易场所以资产证券化、企业债、公司债等方式实现直接融资的按照当年实际募资额的0.5%给予奖励,单笔最高100万元。

(二)对区内获得公开市场评级AA-及以上的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20万元。

六、拓宽融资渠道

对于通过购买小额贷款保证保险获得的银行贷款的企业按银行贷款额度(最高300万元)的2%给予保费补贴。

七、助力军民融合、高科技及外贸企业发展

(一)对于购买科技保险的企业扶持额度按实际支出保费划分,保费低于10万元(含)的按实际缴纳保费的50%补贴;保费高于10万元的,按实际缴纳保费给予40%且不低于5万元的补贴;每家企业每年扶持额度不超过30万元。

(二)对科技企业通过银行流动资金贷款,银行知识产权等信用贷款、票据贴息、发行集合债券、集合票据、公司债券、中小企业私募债、中期票据和短期融资券、信用贷款等方式在境内外获得债务融资,按照资金入账日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的50%给予贷款贴息,每家企业每年最高贴息1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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